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30    (阅读次数:3133)

各学院: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择优开展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各学院可推荐1名毕业生、1名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请各学院于2023年220日(星期)前,将候选人的推荐表(附件1、2)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3)等电子材料按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以“学+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宋树兵邮箱。纸质版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加盖学公章后,于21日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四、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候选人汇总、遴选、公示等工作,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1名教师、1名毕业生候选人。

、如有实名反映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推荐学校开展自查,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月30日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_基层就业卓越奖_推荐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_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_推荐表_高校毕业生_.docx

附件2_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_推荐表_教师_.docx

附件3 _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_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