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9    (阅读次数:137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就业数据核查的要求,现将我校就业数据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就业统计工作

各学院党政领导是就业数据核查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教育部不准”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任何条件劝说或诱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材料等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同时,不准将参加各类录用考试或报名应征入伍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作为已落实就业去向统计。

三、建立校内就业核查机制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常教育部2021年19号文关于毕业生去向签定及审核依据,认真审核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与毕业生去向落实一一对应;同时要安排人员毕业生去向进行逐一核实对毕业生提交的就业证明材料100%进行核查,确保就业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填写规范。所有就业证明材料必须由学院党书记签字审核合格后方可录入就业管理系统。

2.就业工作专班对各学院的就业证明材料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就业证明材料不规范、就业信息不真实的虚假就业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要求立即整改。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就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5月31日前完成现录入就业系统的每一位落实毕业生去向的核查,核查情况,请于6月1日12:00前形成自查报告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确认报就业工作专班杨明秋老师

2.就业工作专班于6月1日17:00前完成就业数据抽查,形成自查报告经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育厅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