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支持大学生等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1-30 (阅读次数:230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青年人才下乡返乡兴乡的部署要求,深化落实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就业,促进人才回归、资源回乡、项目回流,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支持大学生等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35号)。
一、支持乡村企业吸纳就业
鼓励乡村企业招用青年人才,扩大乡村企业吸纳就业规模.对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在全省所有社区和部分行政村设置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到社区(村)工作.2023年、2024年全省每年设置5000个岗位,招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助.
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服务期满6个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加大奖励力度,对评为年度优秀和合格的人员分别给予5400元、3600元的绩效奖励.
四、加大基层就业见习力度
鼓励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相关行业的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符合规定的青年人才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
五、引导青年人才基层就业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可按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执行,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按规定高定薪级工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州(市)、县(市、区)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属于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乡镇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六、实施西部计划志愿者计划
逐年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规模,实现3年翻一番.县域范围内统筹一定比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组织在校大学生下乡服务
持续开展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农村开展文化宣传、科技支农、爱心医疗等志愿服务.组建大学生“青春百团助百村”服务团队,深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社区)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联系本地户籍大学生工作制度,广泛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在外学子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等,发挥所学所长参与家乡建设.
八、开展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
常态化实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构建政府、社会、学校系统联动的“实践育人共同体”,引导青年在实践中增加对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广大返乡青年人才扎根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热情.
九、加强乡村创业载体建设
推进“彩云雁归”创业计划,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资源,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青年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补助,打造成为服务下乡返乡青年人才创业的重要载体.
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优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十一、扶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符合规定的,通过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给予扶持.
十二、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创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离岗下乡返乡创业,落实人事管理、薪酬激励等政策,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十三、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做电商
实施青年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每年培育不少于10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下乡返乡,结合我省高原特色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等创业做电商.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青年人才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十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将有培训需求的下乡返乡青年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加强下乡返乡创业重点人群、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大学生等青年人才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提升下乡返乡青年人才创业能力.
十五、组织创业指导基层行活动
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从企业家、投资者、专业人才和下乡返乡创业创新带头人中选聘一批创业导师.组织创业导师对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载体,通过实地走访、远程会诊、结对帮扶、驻点服务等方式,为下乡返乡创业青年人才提供指导服务.
十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立足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目录清单,支持下乡返乡青年人才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下乡返乡青年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十七、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
支持下乡返乡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养,结合生产岗位需求确定工种,培养中级及以上技术工人,支持企业发展.
十八、广泛开展职业技能评价
加快推进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其中,重点推进用人单位、各类院校、社评组织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同时,将未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适合乡村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作为重点,开发一批具有乡村地域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提升下乡返乡青年人才技能评价服务.
十九、组织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层面部署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原则上每两年联合举办一次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为下乡返乡青年人才搭建技能展示交流平台,培养选拔乡村高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培育乡村“领军”高技能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下乡返乡青年高技能人才积极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对入选的首席技师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或特殊生活补贴,支持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60万元的项目支持经费,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可享受“兴滇惠才卡”等人才礼遇.
二十一、培育乡村科技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下乡返乡青年人才积极申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等人才计划,鼓励所在单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科技(研)项目.
二十二、建立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库
梳理乡村振兴需要的关键人才,加快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农村教师等几类重点领域“急缺”人才库.建立就业与招生联动的政策配套体系,精准培养乡村振兴建设人才.稳定并拓展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
二十三、加强对下乡返乡青年科技人才的服务保障
面向优秀下乡返乡青年科技人才开通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进一步激发引才用才活力.通过举办政策宣讲等活动,帮助下乡返乡青年科技人才了解科技创新政策,听取下乡返乡青年科技人才的意见和建议,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