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2-25    (阅读次数:546)

各学院: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通知: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启动了《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详情请查询附件4)。经用人单位申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现汇总公布有关单位支持的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供有意向的学院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对接

1.申请方式

各学院要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可采取学院、学院与学院联合等方式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申报数量不设上限。

2.申报流程

学院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与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

3.申报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12月31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通过系统(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完成系统材料提交。

4.系统登录:高校项目申报人联系就业辅导员在辅导员平台“就业育人平台学校个人用户管 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添加的手机号与个人证件信息需与学信网账号一致),添加成功后,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 登录。 

  温馨提示: 辅导员工作平台地址: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点击底部菜单栏“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平台

二、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高校学院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三、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docx

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pdf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pdf

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操作指南.pdf